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要把这一重要指示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作为进一步深化党的纪律建设的根本遵循,一体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024.09.18 11:15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努力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严明纪律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024.09.03 10:43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实际,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学之要贵在有恒,党纪学习永无止境。党员干部应常思忧患而勤勉,常持警惕而砥砺,将学纪守纪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党纪党规“常在线”确保思想行动“不掉线”。
2024.08.28 11:12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永恒的必修课,经常学、反复学,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
2024.08.27 11:16在全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鲜明政治本色,是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不断取得伟大胜利的坚强保障。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目标指引和行动遵循。
2024.08.22 11:59党纪学习教育正当时,中共中铁十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第二贸易分公司党支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严纪律、强担当、促发展”,第二贸易分公司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严守纪律中强化责任担当,在勇于担当中推动事业发展,切实把党纪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2024.08.21 10:15“第十四条增写‘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需要同时进行组织处理的,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这样规定实现了党纪处分与组织处理有机衔接,有助于推动形成惩戒合力。”近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纪检监察干部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交流讨论。
2024.08.16 11:40自诞生伊始,中国共产党就把纪律视为生命线。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征,更是我们党始终保持顽强的战斗力、强大的生命力,并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因此,党的纪律必须内化为党员干部的一种自觉意识和行动指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2024.08.13 11:16党纪学习教育是伴随党员、干部终身的过程,越学习就越深觉党纪与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须臾不可分离,越学习对党纪重大意义的理解就越深刻。从出于纪律的刚性约束遵守纪律,到出于对纪律的认同而遵守纪律,党员、干部对党纪的自觉遵守程度提高了,党纪的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2024.08.12 10:59我区各级党组织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在理论学习上继续查缺补漏、在警示教育上继续自我检视、在干事创业上继续铆足劲头,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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