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这么做,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发布时间:2020.07.01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政务处分法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转载自内蒙古出版集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 : 田宇霞 )
内蒙古出版集团版权所有
设计制作:内蒙古漠尼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证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