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正风肃纪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各单位、各部室:

  为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现将自治区纪委监委下发的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正风肃纪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集团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坚持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保护环境,做到文明、节俭、低碳祭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集团总部各部室、直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 《通知》 各项要求,并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和公职人员,严格落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祭扫的相关要求;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集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 《党委 (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本单位重点工作的同时,持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争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各单位纪检委员要做好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监督工作,当好“哨兵”,发现公款宴请、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违规违纪问题,一定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集团纪委。集团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重复或多次出现的问题,点名批评并通报曝光。

  附: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正风肃纪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集团纪委举报电话:0471-6381282  13754017819

 

内蒙古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

(起草人:刘卫伟)

( 责任编辑 : 田宇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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